地质调查实验中心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9日 15:27发布者:殷景川浏览次数:


为维护地质调查实验中心(以下简称实验中心)秩序和整洁,特制订以下办法:

1、实验中心的环境卫生与实验室布置应按照《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评价标准》要求,并应符合实验室相关要求。

2、实验中心的卫生工作要统一服从中心主任安排。各实验室分管负责人负责本实验室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实验中心公共部位环境卫生清扫由校后勤保障处安排的保洁人员负责,保洁要求按照学校有关标准执行。

4、各实验室内部环境卫生由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清扫和保持。

5、各实验室内部应保持清洁、整洁、明亮、有序,符合相应的实验要求。

6、实验室及公共区域应每日清洁,各类设备、耗材、容器、样品应标识清晰摆放有序,不得占用公共和消防安全通道。

7、实验中心每月对各实验室内、外环境卫生检查不少于两次,随时公布检查结果,并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8、实验室内部应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张贴有关管理规定、仪器操作注意事项与实验室文化宣传展板。

9、各实验室在公共局域均设有宣传展板,实验室负责人应根据工作特点和成果情况及时更新展板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