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调查研究院各部门、中心、科研项目组:
2024年暑期已至,各类教学、科研和实验工作全面展开,为确保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根据自然资源厅、教育厅和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保密与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师生的保密与安全教育。“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保密和安全工作是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项工作开展前,切实开展保密、安全教育。各级项目开展前应召开专门的保密、安全教育工作会议,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野外工作安全、实习岗位安全、饮食安全和保密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教育师生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要把保密、安全教育作为重要一课。
二、项目负责人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结合相关管理规定,指定安全负责人,制定本项目的《野外工作安全管理办法》及《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本项目组学习和落实。
三、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暑期各类工作开始后,师生要认真规范管理制度,各科研团队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要对各类场所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分析和排查,特别是野外工作期间,尽量避开存在交通安全、岩石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等安全隐患的场所,确保安全;进入林区,要特别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野外工作期间,涉及秘密的资料、图纸、文件等要严格管理,不得丢失、泄露。
四、加强野外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要求学生自觉遵守项目组的各项制度,服从带队老师的安排。学生因事离开,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时销假。对于擅自离开的学生,严格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理。野外工作期间,严禁学生使用违章电器;严禁下河游泳、高空攀爬、私自住宿;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严禁带陌生人进入驻地;要注意饮食卫生,不在无证经营的饮食小摊及其他不卫生的场所就餐,不吃过期变质的食物,把预防食物中毒和疾病感染放在日常生活的重要位置。
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调查研究院野外用车安全管理规定(暂行)》(地大地调院[2013]8号)的文件规定,做好车辆租用、车况检查、驾驶人员管理和日常行车管理等工作,并严格做好行车日志。
五、切实做好项目资料保密与安全工作。按照涉密地质资料保密规定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涉密硬件。项目资料员和安全员负责做好资料备份,涉密信息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坚决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六、切实加强室内工作的保密、安全管理。室内工作应严格遵守用电、用水、用气安全,特别注意化学品采购、管理和使用规范和禁忌,防治各类安全事故发的发生。遵守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障国家信息安全。
七、切实履行值班制度。各部门、中心和科研项目组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和信息畅通。对于突发应急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院领导和相关上级部门汇报。
人身、财产与资料安全关系重大,各部门、中心和科研项目组、应在思想与行动上高度重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部门、中心和科研项目组应对照检查,逐项落实,认真做好2024年的保密与安全工作。
特此通知
地质调查研究院
二O二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