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调查研究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2012年4月17日——4月20日上午12:00)
1、录取名单及奖学金等级以最后录取为准;
2、若有疑问,请于4月20日上午12:00前向地质调查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
3、若有放弃,请于4月20日上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地质调查研究院办公室提出;
地质调查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7-67883017
地质调查研究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见附件。
201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事宜
一、办理拟录取手续、学费、奖学金。
1.录取原则: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复试录取。
2.确定录取类型、签订培养协议
(1)录取类别:
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培养。
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单考生属于委托培养。
普通培养: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属于普通培养(应将档案转至学校)。
(2)非在职的硕士研究生拟被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不需签协议。
(3)委托培养生,由学校、考生和考生所在单位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为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考生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培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3.学费及奖学金:学费标准、奖学金的发放标准按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地大校办字[2008]41号)及有关补充通知执行。
奖学金:研究生教育奖助金面向非在职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新生录取时,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情况等重新评定,实行动态评定。
二、调档及政审工作
委培培养生不调档,应届考生在毕业前寄送档案。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办理政审表。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将档案及政审表按时交至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地质调查研究院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