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地大党研字〔2018〕0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项目及名额
1.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1人
2.十佳学术卓越候选人:1人
3.校级优秀研究生:6人
4.优秀研究生干部:4人
二、评选范围
1.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范围为校研究生团工委、校研究生会、校研究生科协、校研究生心协干部;各研究生分会(含科协)干部,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委员。
2.优秀研究生:评选范围为在籍博士生、硕士生(留学生、休学者除外)。
3.优秀研究生标兵:从我院评选出的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中产生,可推荐1名候选人。
4.十佳学术卓越人才:从我院评选出的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中产生,可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评选程序
研究生工作部全面负责本次评优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校研究生会负责本单位评优工作,评选结果上报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核;研究生工作部负责“优秀研究生标兵”和“学术卓越人才”的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公示并最终确定后,呈报学校党委发文。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研究生会:由校研究生会自行组织评选,评选办法由校研究生会另行通知,评选结果公示并最终确定后报研究生工作部。
2.优秀研究生干部及优秀研究生: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自行评选,评选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3.优秀研究生标兵及十佳学术卓越人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要求择优推荐候选人参与校级评选,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公开答辩,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
四、个人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纪处分记录。
3.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和培养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学风严谨,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位课程成绩优良,选修课课程成绩合格。
5. 担任学生干部者,工作应满半年以上。
6.优秀研究生标兵、学术卓越人才应首先被评为本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
7.涉及学术成果的,署名第一单位应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二)业绩条件:
1.优秀研究生标兵:
学术(含创新实践竞赛)成果突出且本学年度担任学生干部满半年以上,或担任校、院研究生会副主席及以上干部且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
2.学术卓越人才:
(1)博士生:理工科类应在T3及以上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应在T4及以上期刊上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或以第一作者批准著作权登记2项。
(2)硕士生:理工科类应在T4及以上期刊上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应在T5及以上期刊上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T4 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作为前两名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或批准著作权登记;或在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在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中获得赛区(不含本校)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3.优秀研究生干部:
(1)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2)积极承担学校或所在单位、组织、社团分配的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效果好。
4.优秀研究生:
(1)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2)积极参加创新实践竞赛活动;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专利;或在校科技论文报告会中获奖;或在校、院组织的文体等活动中表现突出;或有突出的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事迹和行为,在校内外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获得广泛好评者。
(三)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述情形之一者优先:
1.担任研究生干部的;
2.积极参加创新实践竞赛活动并获奖的;
3.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并完成工商注册的;
4.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国际联合培养学生延长一年计算)。
以上评选条件详见《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评优奖励办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2017年修订版)317-322页或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ygb.cug.edu.cn/info/1051/1825.htm。)
(四)学术成果计算时间
学术成果或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业绩起止时间为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
学术成果为发表学术论文的,论文应见刊或网络在线公布(online);为学术类竞赛、发明专利的,应取得相关证书。
五、表彰与奖励
1.召开全校表彰大会,对获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2.获评集体颁发奖牌和奖金;获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将申报表归入个人档案。
3.奖金标准:优秀研究生会500元/单位;优秀研究生标兵1000元/名;学术卓越人才1000元/名;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200元/名。
六、时间安排
1.提交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截止时间:5月11日下午17:00;
2.评审时间:5月14日-16日;
3. 学校汇总审核、组织答辩时间为5月18日-5月25日,表彰时间另行通知。请规范填写、按时提交各奖项申报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表格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地质调查研究院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