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调院关于2022年研究生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8日 15:59发布者:蔡晓萍浏览次数:


为推进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鼓励研究生刻苦钻研、奋发向上,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研工部《2022年研究生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评审通知》,现将本院具体评选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地调院研究生可申报的各类奖项

1、李四光英才奖学金

2、郝诒纯奖学金

3、锐鸣校友奖学金

4、校研84级奖学金

5、佳源奖学金

6、地质调查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硕士3人,博士2人

二、评选条件 

(一)李四光英才奖学金(参加学校答辩)

1.授奖对象:地质学(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地球化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含:古人类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或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质工程)的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和非在职博士研究生。

2.奖励人数及金额:硕士生2人、博士生1人。(若当年满足评选条件的学生少于评选名额,可少评或不评。)硕士生每人8000元,博士生每人10000元。

3.评审委员会:校社会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4.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热爱地质事业,遵纪守法,品质优良;

②学风端正,成绩优异,勤于实践,勇于创新。

2)分项条件

硕士研究生——

①在地质科学技术的某学科、某领域取得一定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丰富和发展地质学某学科或领域的理论、提高学科水平做出较大贡献,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地质科学领域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②通过科学研究,对地质调查、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提出重要建议和意见,并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

博士研究生——

①在地质科学技术的某学科、某领域取得过重要发现或创见,为丰富和发展地质学某学科或领域的理论、提高学科水平做出重要贡献,以第一作者在地质科学领域权威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以上;

②在地质科技工作中,提出或发明了某种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已经初步验证,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郝诒纯奖学金 (参加学校答辩)

1.授奖对象:地质学类专业的优秀研究生,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

2.奖励人数及金额:1人,8000元。

3.评审委员会:校社会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4.评选条件: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科学,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在地学类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核心期刊以南大版CSSCI认定的范围为准)或参加科技论文报告会获校一等奖及以上者。

(三)锐鸣校友奖学金(参加学校答辩)

1.授奖对象: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人数及金额: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选出7位候选人,由冯锐校友和程鸣校友确定5名获奖人(其中地学院2人),每人奖励10000元。

3.评审委员会:校社会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4.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思想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学术科技活动和各类集体活动,立志报效祖国;

2)所有课程考试成绩优良;英语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达425分;

3)有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当年度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明显成效(经专家认定);或已出版本专业领域的学术专著;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发明专利证书;

4)当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四)校研84级奖学金 (参加学校答辩)

1.授奖对象: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人数及金额:5人,每人3000元。

3.评审委员会:校社会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4.评选条件:

1)在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家境贫寒;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努力;

3)研究生论文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创新点突出;

4)在三大检索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获省部级以上创新奖(成果)者优先。

5)当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五)佳源奖学金(参加学校答辩)

1.授奖对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奖励人数及金额:8人,每人30000元。

3.评审委员会:校社会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4.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诚实守信,生活俭朴,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地球科学事业,愿意长期从事地质、环境等基础科学研究,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两名知名专家联合推荐,认为在科学研究上有较大发展潜力,在本学科或本领域公开出版的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且已发表的科研成果被证明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六)地质调查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 

1.授奖对象:地质调查研究院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人数及金额:硕士3人,博士2人,硕士每人3000元,博士每人5000元。

3.评审委员会:地质调查研究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思想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学术科技活动和各类集体活动,立志报效祖国;

2)所有课程考试成绩优良;英语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分数达425分;

3)有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当年度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署名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调查研究院);或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明显成效(经专家认定);或已出版本专业领域的学术专著;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

4)家境贫寒学生优先。

5)当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1. 研究生申报。具体表格详见研究生院通知附件。同时提交纸质成果材料到地调院210办公室。申报截止时间1111日上午1200

2.材料审核。报名研究生需提交相关附件(一式一份,期刊封面及目录、已正式发表公开文章的复印件、相关检索报告、荣誉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等,装订成册)一并交至学院。 

3.“地质调查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外,学校评选拟邀请相关学院、基金会以及捐赠者担任评委,以答辩方式评审。请答辩候选人准备好答辩ppt,具体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 本学期已经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原则上不再申报。申报使用的成果仅限2021111日至20221031日的成果,同一成果仅能使用一次;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当年不再兼得其他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校级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每人限报一项。

2. 获得者提供的评选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荣誉称号和追回奖学金,并给予纪律处分。

 

附:2022年研究生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评审通知

https://graduate.cug.edu.cn/info/1214/11282.htm


地质调查研究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