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指标分配
根据高等研究院指标分配办法,本年度地质调查研究院推荐指标数:其中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3人。地质调查研究院按推荐指标数评选、排序,报高等研究院评审委员会评定。高等研究院向学校推荐名额11人,其中博士3人、硕士8人,另评选博士2人、硕士2人竞争全校公共名额。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万元、硕士生2万元。
二、时间安排
1.10月12日前,申报人按照学校及地调院有关通知要求,将申请表格及附件材料纸质版交至地调院2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2.10月13日前,地调院组织初审后报高等研究院审核;
3.10月16日前,高等研究院组织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资料审定和推荐评选;
4.10月20日前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
三、 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提交材料清单及提交要求
(1)《2023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2份)
(2)《2023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
(3)《2023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
(4)《2023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个人支撑材料》(论文等双面打印)
(5)《地调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考核表》(详见《地调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打印、复印,纸张大小为A4,并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成册,用长尾夹夹好,切勿用订书机装订,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粘贴“申请评审书封面”(附件1)。参评成果取得时间应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成果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论文成果管理”菜单完整录入。
2.电子版提交材料清单及提交要求
(1)《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培养单位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
(2)以上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按照“姓名-材料名称”的格式命名,打包压缩, 压缩包以“硕士/博士-姓名-2023年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格式命名,在10月12日17:00 之前,发送至地调院邮箱17329376@qq.com。
3.涉及到培养单位处,统一填写“高研院-地调院”。
四、 联系人
地调院办公室赵老师 027-67883017
地质调查研究院
2023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