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调院关于2023年研究生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07发布者:蔡晓萍浏览次数:

为推进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鼓励研究生刻苦钻研、奋发向上,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发展基金会《2023年研究生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评审通知》,现将本院具体评选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本年度共有20项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可申请,其中5项由学校社会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评选,培养单位根据评选要求推荐候选人;另外15项由指定培养单位独立或联合评选,拟获奖名单直接报送至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部分项目为差额推荐,学校推荐后捐赠单位将再次遴选。具体奖学金项目及参评要求见研究生院有关通知(见附件一)。

地质调查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由地质调查研究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二、地质调查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评选:地质调查研究院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人数及金额:硕士3人,博士2人;硕士每人3000元,博士每人5000

3.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思想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学术科技活动和各类集体活动,立志报效祖国;

2)所有课程考试成绩优良;英语六级考试分数达425分及以上;

3)有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当年度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署名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调查研究院);或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五);或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明显成效(经专家认定);或已出版本专业领域的学术专著(排名前五);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排名前三)。

4)家庭困难学生优先。

5)当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地质调查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申报及评选程序

1. 研究生申报。申请学生需填写《2023年研究生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及汇总表》(见附件2),与成果纸材料(包括期刊封面及目录、已正式发表公开文章的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等,装订成册)一并提交给地调院进行初审。申报截止时间1124日上午1200

2. 1127日前,地调院组织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以答辩方式进行,申请人PPT汇报5分钟,回答问题2分钟。评审结果公示3天。

3. 1220日前,地调院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育发展基金会。

4. 其他专项奖学金按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申报。

四、评选要求

1.本学期已经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申报。申报使用的成果仅202291日至2023831产生的成果,同一成果仅能使用一次;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当年不再兼得其他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

2.获奖者提供的评选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荣誉称号和追回奖学金,并给予纪律处分。

联系人:地调院办公室赵老师

联系电话:67883017 邮箱:17329376@qq.com 


附件1:2023年研究生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评审通知 https://graduate.cug.edu.cn/info/1214/12815.htm

附件2:2023年研究生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及汇总表.xlsx

 

                                                                                   地质调查研究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