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调院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6日 11:19发布者:蔡晓萍浏览次数: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中地大研发[2024]5号),地质调查研究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确保本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导师和研究生按要求和时间点安排工作。

一、学生自查、导师审核(所有2024年上半年拟毕业研究生)

1、自查是否达到申请论文外审答辩资格(学分、学术活动次数、学术成果、中期考核、开题时间/查新(系统是否上传,纸质是否提交学院)、国际学术交流经历等)

按照学校要求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学术活动(本人作报告)、学术成果”等的提交、上传和导师审核等。

申请学位所需的学术成果需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导师须对其进行相关性审查把关。

时间:即日起——2024229日

2拟毕业博士,请于229日加入本学期拟毕业博士QQ群(661533543)。

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盲审、答辩和学位申请

1.预答辩。所有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在20242月24日前完成预答辩,预答辩按照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相关规定执行。申请预答辩的博士生需完成培养环节和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3月1日前将《预答辩登记表》交学院存档。

2.学位论文盲审。完成预答辩的博士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学位论文盲审申请并完成所有程序(“博士学位系统操作指南汇编”在系统“通知公告”栏下载),盲审申请由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受理。不受理线下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3.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盲审,完成盲审程序后即可在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博士生答辩环节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答辩前应完成答辩资格审核,具体要求见《中国地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若干规定》(中地大研发[2022]38号)。提交审核清单见附件2。

4.博士生答辩现场直播申请答辩的所有博士生(涉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除外)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现场直播。具体直播操作方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5.学位申请:

1)学术成果条件审查:达到申请博士学位学术成果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中学术论文发表状态应正式刊出或在线出版且有DOI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其学术成果要求的省部级奖励必须是科研成果奖。

2)学术成果相关性审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成果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

3)文字重合率检测: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经检测符合规定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工作时间安排:

1)3月1日,启动盲审工作;

2)3月1日-15日,博士盲审资格学院初审,博士完成的初审内容:

学分+中期考核+做学术报告(博士1次/年,至少完成3次,至少完成个人作报告3次,导师已给与评语和成绩审核)+审核学术成果+开题查新+国际学术交流经历;本人携带“发表文章原件+检索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国际学术交流经历证明材料,已通过预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到学院完成初审(或发送电子材料审核)。

3)3月24日,学院、学位办截止受理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申请

三、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答辩及学位申请

1.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硕士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完成相关程序(“硕士学位系统操作指南汇编”请在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不受理线下申请。

研究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资格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15日。逾期未办理手续者,不得在本学期答辩,学院也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答辩资格审核主要包括课程成绩审核和硕士学位论文审核。课程成绩审核由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共同负责,答辩成绩单上须盖培养单位和培养处公章。学位论文审核包括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相关性审核及学位论文质量审核,由导师与培养单位共同负责。

3.导师应自行组织或委托培养单位组织实施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评审工作,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

4.学院硕士初审

初审内容:学分+做学术报告(至少完成2次)+开题+审核学术成果(学术硕士);

硕士生完成“作学术报告的系统提交和导师审核(导师给与评语和成绩审核)”、“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专利等的提交和审核”。

学院初审时间截至3月20日。

5.学院初审完成后,上报名单研究生院审核。

6.硕士生学位论文盲审

1)所有硕士学位论文均须按照学校《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参加盲审,全部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需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进行盲审。提交盲审论文截止时间为3月24日。

2)匿名学位论文的要求:

将学位论文(包括个人简介和致谢)的涉及“本人及导师姓名、本人学号、项目名称、本人及导师的姓名拼音等内容”删除。

3)逾期未办理匿名评审手续,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均不受理匿名评审及答辩申请等后续事宜。

外国留学硕士、博士生的学位论文盲审或论文评阅事宜国际学院安排。

四、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关要求

1.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定密、研究与制作、送审与评阅、开题与答辩以及档案管理等全过程管理务必严格遵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地大校办发〔2017〕9号)文件规定。

2.涉密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由学位办组织实施,涉密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由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3.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学位论文抽检相关规定,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解密,将被重点抽检。

五、答辩、提交答辩材料时间

1.组织研究生集中答辩,集中答辩时间:5月15日——5月26日。

注意事项:

各类研究生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导出以下材料:

《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硕士生,评议员信息在导出的文档中学生自行添加)

《答辩表决票》(份数为答辩委员会专家人数,硕士5份,博士5或7份)

《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导出二份,单面打印,其中一份将页码去掉(用于<胶装学位论文答辩档案材料>),另一份保留页码; 二份评定书在答辩当场完成答辩委员会签字)。

2.提交答辩材料(附件4),截止时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3.整理学生答辩材料,报各学位评定分委会检测论文,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召开会议,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名单和授予硕士学位名单6月10日前)。

六、工作要求

1.地调院将成立由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各学科负责人等组成的研究生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单位的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答辩工作方案,报学位办备案后组织实施。

2. 地调院研究生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各学科负责人提出,本单位分管研究生领导审批,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地调院分管研究生领导签字,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3.各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校内公开举行,答辩前须张贴答辩公告并提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若确因特殊原因需采取线上答辩方式,须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线上答辩规范》严格执行,确保答辩工作质量,加强电子档案存档。

4.学位申请审核及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等事宜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归口管理。因各种原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未报送拟授予学位名单,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一律不予受理。

根据学校要求,各分会员会须对出现以下情形的学位论文进行重点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写入会议纪要,具体包括:

1)盲审平均分或评阅平均分或答辩委员会总体评分低于75分的学位论文;

2)提出学术争议并按规定完成相应程序的学位论文;

3)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相关性小;

4)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大于15%;

5)分会认为需要单独说明的其他特殊情况,如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在职博士生学位论文、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联合培养博士学位论文、少数民族骨干博士学位论文等;

6)公派留学博士生以两篇完全不同的学位论文分别申请两校博士学位的;

7)其他需重点讨论的情形。

5.大力加强学风建设,我单位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研究生的宣传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或造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一经发现,将按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材料报送其他要求

1.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务必将本通知精神及与之相关的各文件及时传达到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学院主管领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等。

2.学历教育(双证)研究生务必根据统一要求到指定地点照相(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研究生院及所在单位通知),获取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上专用照片。非学历教育(单证)研究生按照学位证书照片要求提供2张小2寸蓝底照片交各培养单位,并将同版本电子照片上传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用于学位信息上报。

3.为保证学位授予信息准确完整上报,通过答辩后所有研究生务必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善“学位授予信息核对”的有关内容,导出“学位授予信息表”打印核对无误后签名提交。

4. 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涉密论文除外)的最终电子存档文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学位论文封面样式及排版、印刷,按照《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执行(下载见研究生院主页-表格下载-学位-论文格式)。  

 

 

地质调查研究院

2024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