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调查研究院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和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1:57发布者:蔡晓萍浏览次数: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查)开题、答辩和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地大研发[2026]3号)精神,自然资源调查研究院按照通知要求,确保本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和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导师和研究生按要求和时间点安排工作。

一、学生自查、导师审核(所有2026年上半年拟毕业研究生)

1、自查是否达到申请论文外审答辩资格(学分、学术活动次数、学术成果、中期考核、开题时间(系统是否上传,纸质是否提交学院)、国际学术交流经历等),按照学校要求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学术活动(本人作报告)、学术成果”等的提交、上传和导师审核等。

申请学位所需的学术成果需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导师须对其进行相关性审查把关。时间:即日起——2026228

2拟上半年毕业博士,请于120加入QQ群(891383755)。

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盲审、答辩和学位申请

1、预答辩。所有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在3月6日前完成预答辩,预答辩按照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中地大研发【2021】53号)相关规定执行。申请预答辩的博士生需完成培养环节和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3月6日前将《预答辩情况登记表》交学院存档。预答辩应在校内学术场所线下举行。

2、学位论文盲审。完成预答辩的博士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学位论文盲审申请并完成所有流程,盲审申请须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学院负责对送审论文进行盲审前文字重合率检测和AIGC检测,检测结果达到文件要求方可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由学位办负责送审。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按照学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管理办法》(地大研发〔2025〕39号)执行,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进行盲审(涉密论文除外)

3、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盲审,完成盲审相关程序后即可在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博士研究生答辩前应完成答辩资格审核,具体要求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若干规定》(中地大研发[2022]38号)规定执行。提交审核清单见附件2。

4、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请。博士生在系统中提交学位申请和学位论文后,须导出本人的《学位申请表》,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学院。博士学位申请表导出地址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学位”子菜单—>毕业学位—>学位申请信息管理,学位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该页面右上方“导出”按钮导出“博士学位申请表

5、学位申请审查:

1)学术成果条件审查:达到申请博士学位学术成果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中学术论文发表状态应正式刊出或在线出版且有DOI号可网上查询。

2)学术成果相关性审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成果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

3)文字重合率检测和AIGC检测:按照相关文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的规定》(地大研发[2025]46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学位论文 AI 使用规范(试行)》执行。

三、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答辩及学位申请

1、实行硕士学位论文全盲审制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学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管理办法》(地大研发〔2025〕39号)执行。盲审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进行(涉密论文除外),盲审前须通过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和AIGC检测。

2、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硕士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完成相关程序不受理线下申请。

3、答辩资格审核主要包括课程成绩审核和硕士学位论文审核。课程成绩审核由学院和研究生院共同负责,答辩成绩单上须盖学院和培养公章。学位论文审核包括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相关性审核及学位论文质量审核,由导师与学院共同负责。

4、申请学位资格审核主要包括学术成果审核、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和AIGC检测。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学术成果审核、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和AIGC检测。

四、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有关要求

详见《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查)开题、答辩和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地大研发[2026]3号)有关规定。

五、时间节点及材料报送要求

1、盲审工作时间安排:

1)3月2日,启动盲审工作;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

2)3月2日-15日,盲审资格学院初审,初审内容如下:

博士:学分+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学术报告(博士至少完成3次做报告,导师已给出评语和成绩审核)+学术成果+国际学术交流经历+预答辩登记表等。

硕士:学分+开题报告+学术报告(硕士至少完成2次做报告,导师已给出评语和成绩审核)+学术成果(部分学术硕士)等。

3匿名学位论文的要求:

将学位论文(包括个人简介和致谢)的涉及“本人及导师姓名、本人学号、项目名称、本人及导师的姓名拼音等内容”删除。

4)3月22学院、学位办截止受理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盲审申请

5)3月25日前,学院完成盲审前文字重合率检测和AIGI检测。

6)3月25日—5月中旬,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盲审初评、复评等。

7)逾期未办理匿名评审手续,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均不受理匿名评审及答辩申请等后续事宜。

8)外国留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盲审或论文评阅事宜国际教育学院安排。

2、研究生集中答辩时间安排:

1)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集中答辩时间:5月10—5月26日

2)答辩材料(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答辩成绩单》(学院提供)、《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答辩表决票》(份数为答辩委员会专家人数,硕士5份,博士5或7份)、《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导出二份,单面打印,其中一份将页码去掉(用于胶装学位论文答辩档案材料),另一份保留页码; 二份评定书在答辩当场完成答辩委员会签字)。

3、答辩结束后,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学院整理学生学位申请材料,经查重和AIGC检测后,报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召开会议,提出建议授予学位名单6月10日前)。

4、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见附件3)截止时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1、学院将成立由院长、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各学科负责人等组成的研究生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单位的学位论文盲审与答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答辩工作方案。

2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学院负责审批。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学院负责审批,研究生院学位办复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3、加强自设二级学科博士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要求在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答辩等关键环节,开题小组、预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中均至少包含1位所在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重点把关审核博士学位论文与学科方向的一致性,对博士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答辩等关键环节进行严格审核。

4、各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校内公开举行,答辩前须张贴答辩公告并提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

5、各分会须对出现以下情形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进行重点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写入会议纪要,具体包括:

1)盲审平均分或评阅平均分或答辩委员会总体评分低于75分的;

2)提出学术争议并按规定完成相应程序的;

3)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相关性审核情况;

4)查重检测结果文字重合率大于15%的;

5)AIGC检测结果疑似 AI 生成内容比例大于30%,或关键章节疑似 AI 生成内容比例超过20%;

6)重点审核以下情况: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少骨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联合培养、定向委培、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学位实践成果等;

7)其他需重点讨论的情形。

6、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或造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一经发现,将按照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作假行为处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材料报送其他要求

1 学历教育(双证)研究生务必根据统一要求到指定地点照相(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研究生院及所在单位通知),获取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上专用照片。非学历教育(单证)研究生按照学位证书照片要求提供2张小2寸蓝底照片交学院,并将同版本电子照片上传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用于学位信息上报。

2、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的最终电子存档文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涉密除外)。学位论文封面样式及排版、印刷,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25年修订)》地大研发〔2025〕27 号执行(下载见研究生院主页-学位-论文格式)。

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23号)文件,学院按文件要求将已授学位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电子版原文上传“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平台”统一交存。


 

                     自然资源调查研究院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