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调查研究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5日 15:17发布者:郑祺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型人才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中地大研发〔202043号)要求,特制订地质调查研究院(以下简称地调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招生方案。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报名对象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双证硕士毕业生(含应届、往届)。应届生须修满硕士全部课程并成绩优良,往届生须满足硕士学位论文综合评定等级良及以上。

(三)硕士毕业于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科研院所,或境外一流大学,或境外一流学科,或所学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的结果为B类(含B-)及以上;

(四)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五)外语能力须达到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或IELTS6.0TOEFL80,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高水平英文期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以第一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学术著作且翻译字数不少于一万字;

(六)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上发表T4及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者将优先考虑录取;

(七)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招生专业

2021年地调院拟在地质学(070900)、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070901)、水文地质学(0709Z4)、矿产普查与勘探(081801)、地质工程(081803)五个学科专业招收博士生。

三、申请材料与报名方式

(一)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

2、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或人事部门公章)。

4、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 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1年前已毕业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 证书。

5、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CET4CET6TOEFLIELTSWSK等)。

7、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 证明材料。

8、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概要、 创新点等情况,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9、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二)报名与材料提交方式:

拟报考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的同学,需先进行网上填报(报名系统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生招生系统),网报时间为20201220-202115日。

在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及时将纸质报名材料用EMS寄送至地调院,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18日(以收件日期为准,逾期不再接收。若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或申请材料不全,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考核内容

(一)背景评估

1.地调院成立评估小组,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评估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背景评估成绩,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背景评估成绩为百分制,背景评估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根据成绩和差额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3.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查。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学科专业考核

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考核形式为笔试,成绩为百分制。

(三)综合面试考核

综合面试考核包括外国语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外国语水平考核占20%,综合素质考核占80%,外国语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及综合面试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外国语水平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口语表达能力、专业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

学科专业考核与综合面试预计在20215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和信息公开

1.根据考生背景评估评价结果、学科专业考核和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2.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学校将对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①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③体检未通过者。

五、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

1.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

2.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在校学习。毕业时可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派遣手续。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已获硕士学位者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

六、学费和奖助

学费:全日制非定向10000/.年,全日制定向28000/.年。

录取博士生奖助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地大校办发〔201833)

七、相关说明

1.国外留学的考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2.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当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公告信息。

3.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招生情况。

4.联系方式:

地调院办公室:殷老师  027-67883017

 

 

地质调查研究院

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