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期:2025年5月28日—6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院实名书面申诉。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往届生档案须于6月20日前转至地调院,应届生可于硕士毕业后、博士入学前转档案。定向生无许转档,但须按要求签订定向委培协议(我校博士报考报名系统中)。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3、请拟录取考生实名申请加入2025级博士生QQ群,群号:1044564687。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调查研究院办公室赵老师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 027-6788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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