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 乔思伟 发布时间: 2018-09-11
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包括三类共计116件立法项目,其中一类立法项目69件、二类立法项目47件。自然资源领域的多项立法列入规划,如不动产登记法、土地管理法(修改)、房地产税法等被列为一类立法项目;海洋基本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矿产资源法(修改)等被列为二类立法项目。
根据立法规划,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69件,列为第一类立法项目。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已通过;民法典各分编(民法典编纂)、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证券法(修改)、耕地占用税法已提请审议;不动产登记法、土地管理法(修改)、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资源税法、房地产税法、契税法、原子能法、森林法(修改)、数据安全法、粮食安全保障法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拟提请审议。
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47件,列为第二类立法项目。包括了海洋基本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能源法、矿产资源法(修改)、草原法(修改)、国家公园法等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草案。
第三类项目是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立法规划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面的立法项目,陆地国界、生物安全方面的立法项目,湿地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空间规划方面的立法项目等,以及其他需要研究论证的修改法律的项目,经研究论证,条件成熟时,可以安排审议。